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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民宗局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
发布时间:2013-6-20 9:19:39
按照《梁园区创建文明城市人文环境工作执行方案》要求,区民族宗教局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责任单位,为切实把相关要求落到实处,务求实效,成立了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,制定任务完成时间进度表。以参与创建文明城市人文环境工作为平台,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,认真开展清真食品行业自查工作,运用多种形式,积极深入地开展党和国家民族政策、民族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,充分开展民族知识政策法规“六进活动”,使“三个离不开”“四个认同”“四个维护”的思想和原则化为各族群众的价值遵循和自觉行动,不断加强“两会一庭”民族工作机制,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,多措并举,积极为少数民族群众打造各类服务平台。(梁园区民宗局 王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