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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原街道认真做好民族宗教管理工作
发布时间:2011-10-13 14:20:49


    一是加强领导。办事处成立了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,坚持宗教事务联席会议制度,定期与不定期的召开会议,通报情况,交流信息。二是完善机制。按照“属地管理,分级负责”的原则,理顺了宗教活动场所管理体制,进一步健全了街道、(村)社区两级宗教管理网络,明确了各自的管理职权和责任,上下联动,各尽其责。三是加强监管。办事处建立健全了宗教事务日常监管机制,将经常性安全检查与宗教活动重点检查相结合,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,确保宗教活动合法有序进行;积极指导宗教场所开展平安创建活动,并与村(社区)、宗教场所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宗教安全管理责任书。四是积极引导。办事处加强了与爱国宗教人士的沟通联络,通过定期座谈、临时约谈等方式,积极向他们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,并积极对宗教人士进行爱国主义、社会主义和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,使他们牢固树立法律意识,做到爱国爱教、依法办事、服务社会。(梁永庆)